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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著名企业-世界500强: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选购廷翌仪器
为了方便广大客户上网咨询,体验更加流畅快捷,廷翌新版网站创立于2015年,图片实物拍摄,网站架构和格式内容属于环境试验行业的原创。好仪器-选廷翌。
廷翌网站结构以及里面内容已经被部分同行喜欢关注抄袭复制黏贴。请广大客户认准:好仪器--选廷翌!
版权保护的实现(请注意廷翌新版网站创立于2015年,里面内容格式都是在期间完成)
通常从作品发表之日起到100年,这期间作品都受到版权保护。廷翌网站架构和格式内容作品版权是自动受到保护的。原作者无论在哪里发表,用哪种形式发表,一旦发表,作品就自动受到版权保护。原作者并不需要去注册版权,不需要注册任何商标,不需要去任何机构声明版权,也无需在自己的作品中声明版权。所有这些产品一旦诞生,就自动受版权保护。
上海廷翌拥有本网站内所有信息内容的版权。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本网站内信息内容都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且所有信息内容及其任何部分的使用
都必须包括此版权声明;廷翌仪器所有的产品、技术与所有程序均属于廷翌的知识产权。上海廷翌仪器其他产品服务名称及相关图形、标识等。未经廷翌仪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否则我们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部分抄袭模仿廷翌网站设计风格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 《著作权法》:(一)剽窃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网页设计风格,构成侵权。 被模仿的网页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廷翌网页一般都是由文字、图画、录音、活动影像等多媒体的元素构成。廷翌的网站将网页布局、设计风格、背景色彩、动画、图片、美术和相关文字等进行特定组合,属于独特构思的体现,而不是依照客观事实简单排列,网站具备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汇编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网页都是按照一定格式、内容排列组合,所有网页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保护作品。 据此,若模仿者的网页与廷翌享有著作权的网页相似达到一定程度,即可认为构成《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对于“剽窃”的认定,参考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权司[1999]第6号: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简言之,剽窃他人作品是对他人创作成果的复制行为,自己并没有创造性劳动。如果模仿了廷翌网站的设计风格,没有加入自己的独创性劳动。那么此行为就构成剽窃廷翌作品,侵犯了廷翌的著作权。
(二)、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不正当竞争。 司法实践中,抄袭网页要被控为不正当竞争。如果抄袭者与廷翌构成同业竞争,抄袭又导致两个网站相 混淆,由此误导公众或消费者,抄袭者的行为就构成不正当竞争。 网页风格基本相同、经营业务相同,如若再在同一个地区范围,能够导致消费者混淆,此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参考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以上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剽窃他人作品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是指经
营者违规定,损害其他经营物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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